关于开展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政办;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委;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
三、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3月下旬,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上旬,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开展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感人事迹宣传展示。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各县(市、区)科协联合本地党委宣传部门、科技部门,共同推选本地“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根据各自实际推选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县市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5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超过3名,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不超过2名。已获得往届“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4月1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报送市科协学会部。(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区0625室。联系电话:学会部 刘洪庆0537-3739896;15615378890;电子邮箱jnskxxhb@163.com)。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①推荐工作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②《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辅助材料附后装订,可附复印件,不予返还),汇总统计表1份;③体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者照片3张(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工作报告报送纸质版即可,人选推荐表(不含辅助材料)、汇总统计表须同时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只需要电子版。推荐材料原则上不应涉及国家机密。
3.遴选发布。市科协将综合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10名“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20名“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予以发布,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遴选。
4.集中宣传。4月中旬起,市级层面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各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联合媒体组织开展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同时,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积极向市级以上重点新闻网站、学习强国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各县(市、区)应由本地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对本地所遴选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
5.深入学习。各县(市、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院所、进校园、进网站。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度高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四、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注重改革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附件2: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 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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