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济宁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济宁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激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科学精神、善于科学作为,投身创新实践、勇攀科技高峰,促进我市自然科学学科发展和学术繁荣。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共择优遴选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30名,纳入市科协科技专家库。凡我市在职在岗从事自然科学(含交叉科学、软科学)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业务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曾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并得到社会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2.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的主要作者或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主要作者;
3.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组织和带领科技人员实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完成市级以上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显著经济效益(附经济效益证明)。
(三)其他为社会科技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等。
以上所称“主要完成人”指国家级奖项完成者的前3人;省(部)级奖项完成者的前2人;市级奖项完成者的首位人员。“主要作者”指论文或专著首署作者。计算受奖项目时,重复受奖项目只计算最高奖项。已当选前三届全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的不再参加本次推荐活动。
二、推荐重点和渠道
(一)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优先推荐重点学科、有突出贡献者。
(二)推荐申报严格按照途径上报,县市区范围内由县市区科协推荐,属于市级学会的由学会推荐,市属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由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推荐。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
(三)审核与评审。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
(四)考察公示。各推荐单位向市科协报送推荐材料,经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评审完成后对拟入选人员组织考察,并征求多方意见,进行公示。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推荐条件,做到优中选优,保证人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选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参加下一届推荐资格。对于已获奖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称号。
(六)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进度安排
10月30日前,各推荐单位应报送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材料纸质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意见等);(2)推荐单位填写《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县市区推荐的,加盖县市区科协公章;市级学会推荐的,加盖市级学会公章;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推荐的,加盖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公章;其他单位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推荐对象材料。包括:(1)《济宁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纸制版一式2份;(2)学术成果等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佐证材料不需要报送电子版)。
每份推荐对象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辅助材料请报送复印件,结束后资料不予返还。
六、组织领导
市科协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30名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做好材料的审核、筛选工作,把能够代表学科水平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七、联系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予接收。
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方式:0537-3739896;
邮箱:jnskxxhb@163.com;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625室。
附件:1、济宁市自然科学科学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济宁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3、济宁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汇总表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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