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印发《山东省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省科协拟启动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工作,以推动企业科协事业发展,联系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增强服务企业创新能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协组织职能定位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为统领,依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履行科协组织桥梁和纽带职责,积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汇聚磅礴科技力量,助力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优势,推动全省企业科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目的意义
开展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工作,激发企业科协组织的内生工作活力,不断丰富企业科协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解决企业科技工作者急难愁盼的事,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企业科协建设,夯实科协组织基础,畅通联系服务基层科技工作者渠道,解决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不紧不亲问题。探索研究企业科协发展规律,形成一批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全面推动全省企业科协工作发展。
三、目标任务
拟用三年时间(2022年—2024年),重点围绕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政治引领、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人才培养与引进、涵养优良学风、科学普及等方面,遴选100个企业科协开展试点工作。
四、试点条件
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企业科协正式成立1年以上;企业科协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固定办公场所。
五、实施措施
开展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工作,企业科协申报,市科协遴选推荐,省科协研究公布建设试点。
省科协统筹指导支持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各市做好具体服务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经过三年试点建设,总结可借鉴的一批经验做法和模式在全省推广。
六、时间安排
三年共100个,其中2022年20个,2023年40个,2024年40个。
每年第一季度,省科协印发本年度关于开展企业科协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在企业科协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市科协遴选推荐试点企业科协。
每年第四季度,向省科协报送试点企业科协工作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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